招募季 | 2021年“苏北计划”报名通道已开启!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是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引导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基层去建功成才的一项长期项目。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苏北计划”工作内容
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选拔面试、体检培训和集中派遣等程序从江苏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募700名志愿者,到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所辖县(市、区)的村(社区)、乡镇(街道)从事为期1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础社会管理及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需要的工业、经济、法律、外贸、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此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开展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试点为期1年,采取享受同等政策、地方政府承担费用的模式试点开展;在符合条件的高校与县(市、区)试点招募助力乡村振兴校地定向志愿者,推动“校地对接”,更好地助力苏北乡村振兴。
“苏北计划”宣传口号
1. 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2. 因为这个选择,江苏的明天将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将更加壮丽。
3. 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身难忘的事。
招募对象
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招募录取流程
网上报名
4月22日至5月16日
报名学生登陆江苏共青团网(http://www.jangsugqt.org)的“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不可兼报。
打印报名表
5月16日前
报名学生从“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苏北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交表
5月17日前
报名表由辅导员或学院(部)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7日前交至校项目办(校本部华丰楼207)。
审核
5月23日前
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月23日前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选拔面试
5月20日前-6月初
面试分学校面试、提前批次面试和省项目办集中面试三部分。
① 5月20日前,校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协调校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根据考察和测试结果在“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意见。面试结果书面备案并报省项目办审核。
② 5月21日至5月27日,各市项目办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和系统报名系统,以项目为导向,进行提前批次面试。
③ 5月底至6月初,省项目办组织集中时段面试,省项目办组织集中面试,确保完成招募指标。集中时段面试或因特殊情况导致更换面试形式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
6月20日前
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6月20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校内及时补录。
公示
6月下旬前
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录取
6月下旬
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并代表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督导检查
6月上旬
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省项目办将来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环节。
审定确认
6月下旬
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报送总结
6月下旬,校项目办将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和招募工作总结一并报省项目办。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培训派遣
7月下旬
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苏北五市志愿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
政策支持
志愿服务进行时
1. 生活补助: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 社保缴纳: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苏北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 户籍处理: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 所任职务: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 生活保障: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贴。
志愿服务结束曲
1. 评选表彰: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2. 工龄计算: 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3. 考研加分: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公职报考: 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5. 推荐选聘: 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6. 继续教育: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7. 创业帮扶: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8. 就业帮扶: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苏北计划”志愿者进行重点帮扶。
什么是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
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按照“苏北计划”标准招录志愿者,纳入“苏北计划”统一管理,志愿者年度补贴、保障费用由试点地方政府负担。各地申请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须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年度实施规划由相关市项目办提前报省项目办审批。经省项目办审批的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入选人员,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原有“苏北计划”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奉献新时代
用一年不长的时间
做一生难忘的事情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素材来源 / 苏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编辑 / 诸俊涛 张子怡
责编 / 韦懿洲
审核 / 严韵致 谢凯 张云